在饭店外蹲点守候,尾随跟踪疑似酒后驾驶车辆的人员,中途采取追尾撞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对方酒后驾车为要挟敲诈……最近,慈溪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披露了两起案件。 根据披露的起诉书,被告肖某和陆某都是80后,江苏省沐阳县人。 二人共谋,采用开车剐擦他人酒后驾驶的车辆的方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对方急需逃避公安机关处罚的心理,以报警处理为要挟向对方勒索钱财。 2019年6月3日凌晨5时许,肖某租用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和陆某从江苏赶至慈溪市坎墩街道伺机作案。 6月6日凌晨2时左右,肖、陆在当地一家龙虾馆附近守候。 在被害人潘某饮酒后驾驶奥迪轿车离开时,肖、陆驾车尾随,到了一个四岔路口转弯处,肖某开车撞击潘某的车尾。 事故后,肖某扬言报警处理,当场向潘某某索得车辆维修费等共计人民币5500元。 另一起发生在2016年5月,安徽人倪某与孙某、慎某、钱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两两驾驶二辆轿车,到了慈溪市七塘公路一家饭店,伺机寻找酒后驾车人员。 后来徐某从饭店出来驾车离开,倪某等人怀疑对方酒后驾驶,尾随徐某车辆。 车子行驶至慈溪市逍林镇新横路路口处时,孙某故意驾车撞击徐某车辆,造成追尾。事故发生后,徐某弃车逃离现场。 倪某等人以徐某肇事后逃逸要拘留为由,向徐某索要钱财,徐某害怕被拘留,被迫交了102000元。 几名被告均因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记者注意到,此类碰瓷手法在全国多地发生,专门针对酒驾司机。 警方分析,犯罪分子能多次得手,就是抓住了司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实际上,一旦报警,这些人会慌忙找借口走开。”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喝酒不开车,这样别人就无机可乘。(记者沈之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