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林河库警长制、严厉打击非法电鱼等工作要求。近日,丰都县公安局暨龙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电鱼。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事发地。现场除了一些凌乱的脚印外,民警未发现违法嫌疑人踪迹。后通过沿途走访调查,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工作,发现非法电鱼违法嫌疑人为辖区居民黄某泉。民警立刻赶往黄某泉家中,并将正在处理渔获的黄某泉抓获,现场查获电捕鱼设备一套,非法渔获若干。 目前,黄某泉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电捕鱼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非法捕捞方式,其强大的电流会导致大量水生生物死亡,尤其是对幼鱼和鱼苗的杀伤力极大。同时,电鱼还会导致鱼类生长缓慢、繁殖能力下降,影响种群的延续。广大群众应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如发现电鱼等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END☆ 校稿:杨钘 审核:秦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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