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克雄同志 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5日荆门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克雄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克雄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荆门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邹茹粘为荆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漪为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喻恩宏为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晋为荆门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银星的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鲁海兵的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喻恩宏的荆门市民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