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尚有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空余学额,为让随迁子女享受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决定于2023年春季学期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玉环籍初中、小学各年级学生。 1.2023年春季要求转入我市公办学校就读的市外学生; 2.未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已在玉环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列入本次招生范畴。) 二、报名登记时间 2.2023年2月2日-2月4日 三、报名办法 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人可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或跨乡镇选报一所学校(多报无效),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户口本(必备) 2.居住证 3.房产证 4.流动人口管理积分卡 5.社保缴纳证明 6.劳动合同 以上2-6项家长根据实际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招录办法 学校根据空余学额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公平公正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若报名人数低于招录人数,一次性给予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录人数,则按拥有房产证年限,积分值大小、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先后予以录取,具体办法由学校确定。 学校须在2023年春季学期老生报名前,根据学校的空余学额、招生办法完成录取工作。 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将录取结果上报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同意后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回原学校就学,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若发现已在玉环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参与本次招生,多校重复报名、违规操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学校、 空余学额及联系人 (一)2023年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空余学额及招生联系电话汇总表 (二)2023年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空余学额及招生联系电话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