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公安局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计划,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本次招聘27名辅警将安排到交警支队工作。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一(财务岗位):2人,适合大专以上学历,要求财务相关专业,有会计证者优先。 岗位二(基层岗位):10人,适合高中以上学历,适合男性,不限专业。 岗位三(技术岗位):9人,适合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岗位四(文秘岗位):6人,适合大专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其中男性3人,女性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28日至2003年8月28日期间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色盲、红绿色弱、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2.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原在岗辅警辞职报考,自离职之日起至8月28日未满3个月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08:00至9月6日18:00。 3.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①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②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④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⑤退役军人的,要提供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本人照片及退伍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2.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参照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岗位三的计算机专业考生笔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和水平。 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退役士兵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体检安排在钦州市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考察 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各岗位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四、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2812344。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要持有近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实说明14天的行程。应聘时,考生应当核酸检测合格、14天内没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且考试当天体温不高于37.4度。在应聘过程中,考生应当自觉遵守本次招聘工作中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钦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报名链接 方式二: 报名网站链接:/fjks/ ★温馨提示: (2)打开报名链接后,考生需要注册用户名进行报名。请考生记住用户名,报名后可再次登录查询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各项考试的成绩。 (3)一旦发现恶意填写报名表影响招聘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关责任。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辅警招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男,1000米) 计分说明:测评成绩在两个分值之间的,每0′01″计1分。如男性考生年龄为31岁以上,测评成绩为4′43″,得分应为67分;男性考生为30岁以下,测评成绩为4′04″,得分应为96分。 辅警招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女,800米) 计分说明:测评成绩在两个分值之间的,每0′01″计1分。如女性考生年龄为31岁以上,测评成绩为4′43″,得分应为62分;女性考生为30岁以下,测评成绩为4′04″,得分应为91分。 钦州交管热线 举报电话:0777—2883009 举报邮箱:jjxck2007@126.com 投诉电话:0777—2800829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0777—2817788 事故处理咨询电话:0777—2829088 秩序业务咨询电话:0777—2836386 一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10407 二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392226 三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34696 四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28815 五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3888750 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灵山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64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