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医保软件开发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发布,预算4.09亿元。项目内容:支撑平台、业务中台、应用(平台)集成、数据中台、一体化运维治理、应用系统定制开发、保障性工作服务。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拟计划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 专家推荐供应商的纪要 推荐意见 评审小组推荐供应商阿里云 成交结果发布,浙江移动2.97亿元中标。 投诉事项1 阿里云观点:移动公司在系统演示环节由非员工演示,代理机构未核验身份,流程不合规,影响公正性,应认定评标无效。 被投诉方及相关方观点:采购采用电子交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签到,磋商文件未要求核验演示人员身份,未发现违规。 投诉事项2 阿里云观点:移动公司“系统演示”环节违规违法及弄虚作假,应废标或减分。 被投诉方及相关方观点:磋商小组未发现移动公司此环节存在违规。 投诉事项3 阿里云观点:要求核验移动公司技术总负责人证书真实性和有效性,认为评分标准不合理。 被投诉方及相关方观点:已组织核验证书,未发现造假,阿里云未在规定质疑期对评分标准提出质疑。 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 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推荐供应商参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且已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前附表对演示人员有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演示人员社保未在本公司缴纳,但未违反相关规定。 成交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未包括联合协议,提供了技术总负责人5本证书,评审小组打分一致。 浙江省财政厅决定: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