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为其子公司绍兴光逸房地产、贵港市润佳置业提供担保,共涉及金额23.2亿元。 阳光城持有绍兴光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权益,后者接受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4.2亿元投资,期限预计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绍兴光逸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并将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绍兴光逸房地产该笔投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外,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贵港市润佳置业有限公司,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9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并将贵港市润佳置业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正杰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贵港市润佳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房地产公司一般都有对子公司的担保,阳光城的做法并不少见。就在几天前的3月22日,阳光城还为其子公司陕西事业进行了6.2亿元的担保;3月5日,阳光城晚间发布公告称,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接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1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阳光城对此进行了担保。 截至3月24日,阳光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6.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2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2.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4%。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6.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