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本部及下属各级公司。 二、公开招标采购 上级下达相关项目批复后,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发起采购审批流程: (一)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并签订合同。 (二)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提交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采购事项,党委议定通过后提交总办会议定限价合理性,公司下发党委会和总办会会议纪要后,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填写《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经批准后启动招标采购工作。 (三)招标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并向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下达采购协同计划书,由项目具体实施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自下达协同计划书7日内编制完成。 (四)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汇总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后,30个工作日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三、非招标采购 由采购提出部门发起,并填写《非招标采购方式申请表》,经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审核后分为两种方式启动采购审批流程: 第一种方式:非招标采购限额少于10万的,采购提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后采购提出部门启动采购工作,完成全部采购工作后向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二种方式:非招标采购限额大于等于10万的,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发起采购审批流程: (一)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并签订合同。 (二)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提交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采购事项,党委议定通过后提交总办会议定限价合理性,公司下发党委会和总办会会议纪要后,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填写《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经批准后启动采购工作。 (三)招标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并向采购提出部门下达采购协同计划书,由采购提出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自下达协同计划书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四)招标采购主管部门汇总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后,14个工作日完成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