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 (五)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考。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学科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按照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招聘指标总数100人,具体招聘指标数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4.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