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终止华星学校办学的公告 莒县华星学校已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办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经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终止莒县华星学校办学并撤销该学校,注销登记手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等声明作废并缴回原许可和登记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被取消办学资格的华星学校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原名义开展活动,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销登记,相关部门将予以依法撤销。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3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综合莒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