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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因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罚款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3月15日14时09分钟,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列永祺驾驶粤AGZ853车辆运载泥行驶至荔新路沙滘村点主道(S119线K16+900)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方向时,本机关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8753kg,轴数为4轴,超限2753.09kg,具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车辆照片、超限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

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8DL7W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列嘉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增交运罚〔2024〕ZC20240719004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法事实2024年03月15日14时09分钟,广州市恒昌运输业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列永祺驾驶粤AGZ853车辆运载泥行驶至荔新路沙滘村点主道(S119线K16+900)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方向时,本机关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8753.00kg,轴数为4轴,超限2753.09kg,具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车辆照片、超限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1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1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9处罚机关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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