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条理性强,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练使用办公室办公软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2、报名地点:全福元B座五楼,乐安人力资源报名处,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免冠照片;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应届毕业生(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⑤《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劳务派遣机构通知为准,成绩实行百分制(行测占40分,申论占60分)。 2、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分,面试占40分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录用 考察、体检完成后,按总成绩前四名录取并由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公示、录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大码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大码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