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恒善通便利店,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恒善通便利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56KMNG84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刘**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陈市监行罚罚字〔2023〕115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活动。2023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烟草制品共8个品种规格合计20条,分别是双喜(硬经典)5条、双喜(硬世纪经典)3条、双喜(硬金五叶神)1条、双喜(软经典)1条、红塔山(硬经典)4条、黄鹤楼(硬银紫)2条、芙蓉王(硬)2条、玉溪(硬)2条。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没款合计1200元罚款金额(万元)0.1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0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