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刘付磊 家庭住址: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位家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011986****1416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4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刘付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621民初5227号民事调解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裁判,被告刘付磊支付原告人工费40000元,如未按期偿还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保全费420元,由被告刘付磊负担。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受理。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刘法官)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东营泽聚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东城银座城市广场B4-1楼1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MA3NH6RW66 法定代表人:张兰秀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提供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东营泽聚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调解被执行人应付程款175945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且未派员到庭配合执行工作。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贾法官)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