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又称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三驾马车之一,与商标、专利齐名。在知识产权的成员中,版权关系是最复杂的关系,也是纠纷解决难度最大的一个。版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组成,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等,财产权如使用权、复制权等。目前版权纠纷最多的是影视版权与音乐版权,也就是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音乐版权保护。但是今天我们阐述的不是音乐版权,也不是影视版权,是与商标权紧密结合的版权---美术作品版权。也就是图形商标和书法体文字商标的版权。 版权与商标专利最大的不同在于,版权是世界概念,商标和专利只在申请国有效并受到保护,在《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版权在《公约》的成员国共中享有权利,《公约》成员国涵盖全球大部分国家,也就可以说,版权在中国登记,在世界范围内享有权利。 版权是具有独创性并且能够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表达出来并且能够复制的思想或精神,比如图形商标,易正达的“正”字图形,作为正字的变形体,将正字立体化,给予了对知识产权行业的希望与团队正气向上的期待。这个正字图案是易正达公司独创的,含有对行业及团队的期待,能够通过图形固定下来并能够复制,这就是一个版权。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是证明版权归属的最有力的法律武器,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法律武器。 为什么图形商标和书法体商标要将商标与版权结合起来保护?从立法上来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指各种可以阻却获得商标权的权利类型,它包括但不限于在先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号权、肖像权、姓名权和在先使用商标所形成的权利等等。 比如2015年4月份北京大兴法院审理结案的海南海视旅游卫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状告浙江爱美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使用图形商标侵犯台标著作权一案。北京法院判决浙江爱德美旅游用品公司赔偿旅游卫视200万损失并处罚金100万。 浙江爱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2013年先后两次向商标局提出图形商标在第18类旅行箱包项目上的申请,分别于2011年与2014年获得授权。旅游卫视台标自2003年经设计公司设计,于2004年7月正式启用。同年8月,旅游卫视与设计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协议,经版权登记取得台标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浙江爱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箱包上的图形商标与浙江卫视的台标图形相同。 这是新商标法修改后商标版权赔偿额度创新高的一个案例,这也印证了2015年商标代理人培训中商标陪审委员会的张月梅处长提到的商标审理中版权的实践应用,“在目前的评审实践中,著作权保护却比较难。大多数当事人都不保留设计商标的相关资料,更不去版权局去做版权登记,直接就来申请注册商标了。等发现别人抄袭了自己的商标图形注册在其他商品上时,只能提供出在先的商标注册证来证明享有著作权,而商评委和法院一般认为商标注册证只能证明享有商标权,不能证明著作权的归属。这样,在先商标所有人常常不能证明自己是著作权权利人。不是权利人就不能主张该项权利更谈不到保护的问题。然后,就没办法了,眼睁睁地看着一模一样的图形被别人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而作为商评委审查员,虽然认为从情理上讲,在后商标的图形和在先商标的图形完全一样,一般来说都“难谓巧合”,但是,在没有适格的在先著作权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下,也只能依法行政,准予两件商标同时存在。” 2012-2014年我公司受托处理北京市第二中学校徽商标案件中,二中的校徽被北京市某个人进行注册,待到二中发现校徽被他人注册时,抢注人商标已经确权,这对二中及其历届校友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不幸中的万幸,二中校徽是经过国家版权中心确认的版权作品,这个版权成了整个案件的转折点。 其实证明著作权权属也很简单,如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草稿等,但最直接的是著作权登记证。对精心设计已经构成作品的商标来说,注册申请前要做的第一事件是做著作权登记。这样,当发生他人在后抄袭商标情形时,就能够以适格的著作权权利人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 同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品牌战也是商战的组成部分,作为商标界工作十年的人,笔者经历过竞争对手将被代理人的图形商标申请成版权,撤销被代理人商标的案子,只因在先版权。这个时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被撤销掉,这无异于从头再来。 清文说:商标版权登记不难,难得是没有商标版权登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