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破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青岛兴业汽轮机配件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识别下列二维码查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竞争选任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