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检察官找到了之前的22个防卫案例,无一例外全部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整个司法系统遇到防卫类的案例习惯性的都不去考虑正当防卫,导致第二十条沉寂多年。现在的“吃空饷”只不过是第二十条的反例,我们不能因为以前都将“吃空饷”认定为违反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就不去考虑他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我们要像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检察官那样,敢于说不,敢于用事实说话,敢于用法律说话,对“吃空饷”坚决说不。 本文仅对网络报道内容,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对教师可否请人代课、教育部门是否涉及集体失职、监委是否应当介入调查等问题进行讨论,不对网络报道的真实性负责,不针对任何单位及个人。 网络报道附图 我们先来回顾下网络爆料内容,温州永嘉黄田中学一名徐姓女教师“吃空饷”一事在学校里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徐某某之前曾是学校的中层干部,还是一名高级教师,因为连续几年不上班却工资照领,在学校里引起了很多议论,去年12月就曾被人举报。 网络报道所附考勤记录 永嘉县教育局答复:“通过查阅学校近几年的功课表、会议记录、巡课记录考勤等相关材料,徐某某不存在吃空饷问题。但是发现徐某某2021年~2023年的考勤存在不规范以及2024年因身体原因私自请助教协助其教学(本人在岗)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教师和学校进行相应处分。 当事人表示,虽然没有严格打卡,但她这几年先后负责工会、党务方面的工作,并非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上班“吃空饷”。 徐某某承认自己今年出资聘请了一位退休教师协助上课的情况,“我自己也是有来上班的,但是身体的确吃不消,不得已才找人帮忙。” 首先,我们来说,徐某可否请人代课。 答案是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的规定,教师应当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同时,根据网络报道中永嘉县教育局答复:“2024年因身体原因私自请助教协助其教学(本人在岗)” 因此,完成教学任务是教师义务,这个义务应当由教师本人完成,从教育局答复也看得出,其属于私自请助教,教师是不能随意请人代课的。试想,如果允许请人代课,那可能会有很多老师都愿意效仿,这样还怎么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其次,我们来说说教育部门是否涉嫌集体失职。 从报道的情况看可能存在失职。从爆料者的截图可以看到至少22年3月一个月的打卡记录是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就有两种可能,一是徐某在岗,考勤记录不完善。那2022年就不完善的考勤记录,学校及教育局在每年考核的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发现,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纠正。第二种可能是,徐某不在岗,因此没有打卡考勤。那教育局、学校这么久的时间为什么没有处理,旷工期间领取的工资怎么算,如果因此造成财政资金损失30万以上,相关责任人可能还会涉及渎职犯罪。 再从教育局的回复来看,回复说徐某私自请助教。这个回复有点侮辱大众智商的感觉,学校的教育教学有科任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处主任,那徐某如果私自请助教不是早该被发现,早该被制止,而不是等到被举报,这难道不是失职。如果不是学校默许,徐某怎么可能私自请助教教学。 最后,说说此事该监委还是教育局调查。 表面上看该教育局调查,但实质上监委有介入的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四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因此,如果仅是对徐某吃空饷的问题,调查部门是教育局。 但是监委是否可以介入呢? 监委可能需要介入。 先说如果不涉及犯罪的情况:根据报道的情况,徐某吃空饷由教育局或者学校进行调查处理。但根据《监察法》教育局及学校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则应由监委调查。 如果涉嫌犯罪:从报道的情况看,徐某某2021年~2023年的考勤存在不规范,如果真如网络报道的,其已经吃空饷3年多,按统计部门发布的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3045元计算,则涉及财政资金40万元左右,再考虑高级教师的工资的情况,涉案金额可能更高。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前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然,根据目前网络报道的情况来看,徐某是否涉嫌诈骗或贪污是无法判定的,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如果吃空饷的工资超过30万元,无论徐某是否涉嫌犯罪,教育局及学校的管理人员都会涉及失职渎职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吃空饷侵害了国家的人事、财经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益,有违社会公平正义,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吃空饷可视作新型的贪腐形式。希望相关部门依据“罪刑法定”原则对吃空饷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严格依据案件事实,遵循法律规定,查清网络反映问题。 工伤身亡令人惋惜,你应当知道赔偿的算法,以及还有哪些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