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2025年度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才: 一、招聘岗位(包含香港路主院区及沌口西院区) (一)妇女儿童健康研究所:专职科研岗位 (二)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及科研岗位 (三)护理及助产士岗位 1.专业要求: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助产学专业或具备助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具体条件: (1)应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学历要求:医药技及科研岗位起点学历要求均须为国家统招统分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护理及助产岗位起点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统招专科(不含“中起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作为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本硕阶段学历原则上要求为“双一流”建设学校或建设学科;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本、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4)学历要求: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岗位如要求专业型研究生,则应在毕业时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入职;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除特殊说明外,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按人事代理制录用、全日制本科及大专学历应聘者按合同制录用; (7)医院除主院区外,分院区也已投入使用,应聘人员招聘入院后必须服从医院的调配,否则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8)应聘者通过面试后,须参加科室试工考核及医院组织的应聘体检,并最终形成综合录用结果。 三、相关待遇 1.所有岗位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本院同级同类人员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优秀博士研究生、高级人才将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按照本院同级同类引进人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优先推荐各类人才计划及各类人才项目。 四、应聘方式 2.请根据应聘条件慎重选择应聘科室及岗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4.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工作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敬请留意。如因应聘者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30016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冯老师 电子邮箱:425991440@